我在一私人单位打工30年,现在68岁老板辞退我了。我该怎么办,能有经济补尝吗

2025-03-18 0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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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那么单位和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针对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的,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是不能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