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钱给别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在备注一栏里标注“借款”字样,没有借条,能够通过诉讼将借款追回?

2024-07-06 08:16:1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的,但是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取衫李得胜诉,需要其他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借款的证据都是以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的方式为准,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主要以一些书面的证据为参考, 如果借出去的钱没有笑做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出借人是非常不利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借出去的钱一定是打水漂。根据法律规定,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碰塌衡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不承认这笔钱是借的,那他就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进行抗辩。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A借给B10万元,B拒绝偿还,然后A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B想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他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进行抗辩,比如提供债务证据证明这笔钱是A用于还款,或者提供购销合同证明这笔钱是A购买相关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款项。如果B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据进行抗辩,那一般情况下法院就会支持A,并认定A的债权成立。类似的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经常会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回答2:

在法律层面,对您的问题进行如下法庆散律分析:单凭备注里面的“借款”字样不能判断,但是可以不当得利的案由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法院确认权利空粗之后,对方仍然拒绝返还的,可以誉亏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