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福利房配偶有没有继承权

2024-12-03 0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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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市民是否对福利房有继承权,是有条件的。
  第一,市民要了解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产权所有人是谁。
  第二,如果产权不是很清晰的,那么要核实该房屋是否属于房改房范围,是否参与了当时的房改,有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第三,子女只对被继承人享受产权的房屋有继承权。
  如果确定此福利房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配偶作为第一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他们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因此者的配偶当然有继承权. 而子女的配偶,不属于继承人的范畴,(第二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子女的配偶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