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七章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也就是不超过你的损失。
签租聘合同5年都过了3年了,还有1半的租金不给我,花10万多买的市场摊位,甲方违约能把10万多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