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应该做到以下标准:教师不准体罚学生、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缺销姿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五条 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伏绝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参考资斗手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的同桌是一个成绩比较优的女的,她几乎从来不和我说话。我是一个差生,她竟然向老师型衫说她想坐后面,真怪!老师就把她放在我旁边了。有一次,大清早的地理课代表就吵吵着要交地理试卷,她没写,当时把我给乐的,呀呀呀!她主动叫我给她抄,因为其他人都交了,我就给她抄了。中午班主任的脸色不太好,拿着地理试卷往桌上猛的一摔,我知道我们死定了,大家都默念着没有我没有我。班逗腔主任发话了说做个试卷你们同桌对对一样,错错一样,这么喜欢抄,看来不打你你是不知道呀……他说的差不多就开始打人了,先上去"领奖"的是我的两个哥们,上去就是几巴掌,下面的女同学都哭了,打的很是激烈,边打边骂。第三个人就是me,他没有给我任何的解释机会,上去就说我和同桌对对一样错错一样,各种难听的话都说出来了,随后就踹了我两脚,打了我大概七八巴掌吧,我的脸上都是他的口水,他还把我的发型弄乱了,其实是打我头。他说累了,看到我满脸不服气的样子就叫我滚出去。我只能成担,难道我要把事情跟他讲吗?说了她也会被骂或被打,做为男生就不要小心眼了。事后她不再不理我了!脸红了一整天呀,亲亲碰一下就痛。卜指腔老师怎会这么脑残!
我也是一名教师,但我从不对学生动手,也不侮老燃辱骂他们,但是他们就是怕我!作为一名老师,首先要树帆梁立起自己在学生中的威信,然后在管制他们的同时加以关怀 这样他们在处于你的压迫下 又能感受到你的关怀 就不会侍轿虚和你起冲突了 反正我在这方面做得还可以!
既然对学生好,就不要去打他
良药也未必苦口,忠言也可以顺耳
我觉得老师要和学生交心..而不是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