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苏州买房资格

2024-08-14 09: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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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限购房条件细则要点独家解读:
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年内累计缴纳1年以上,限购1套住房,3套房停售。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不能提供2年内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经市政府御巧迅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市区住房限购措施,苏州限购房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格式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家庭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镇此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完善落实房价年度控制目标的保障措施,实行房价控制目标管理。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将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外地人在苏州买房前要交满一年的社保或者是一年的税
外地人在苏州买房子必须在苏州自宽斗购房之日前两年内交社保满一年,或者在苏州地区交税满一年都有资格在苏州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