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会作废,要申请回美证,离境前申请回美证!没有回美证就不会回美了。而且,不要耽误申请者的打指纹,面谈等一系列的事情,这些事情比申请者的离境(不管申请者是任何原因)都重要得太多了。
申请绿卡,法律术语叫做“境内调整身份”(Adustment of Status),与转换身份不同。前者是指非移民身份转为永久居民身份,而后者是指从一种非移民身份转为另外一种非移民身份,如从F-1转为H-1。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要在境内调整身份,要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人在美国 申请人必须人在美国才能提出绿卡申请。虽然在申请时不必提出人在美国境内的证据,但应保存有关证据,如I-94表、护照与签证的复印件以备移民局查证。
由于人在美国境内才能提出绿卡的申请,所以两地分居的夫妇一般无法同时提出申请。比如说,丈夫在美国工作,通过职业移民提出绿卡申请,而此时妻子仍在美国之外居住。妻子就无法与丈夫同时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应在获得绿卡之后,马上提出所谓I-824申请,亦即请批准其绿卡的移民局有关部门通知美国海外领事馆,准其妻子以绿卡身份与丈夫团聚。
如果丈夫向美国移民局的分区中心提出绿卡申请,该中心直接批准其绿卡,丈夫应马上寄交I-824申请。如果该中心将其绿卡申请转到当地移民局办公室,丈夫应在面谈时即提出I-824申请,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应注意的是,丈夫与妻子结婚在前,丈夫拿绿卡在后。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申请绿卡并不需要按照所谓的排期长期等待。从法律程序上讲,丈夫在拿到绿卡之后才结婚的话,提出的是所谓亲属移民第二优先的申请,这要等待漫长的排期,而结婚之后才拿到绿卡,提出的申请为夫妻团聚(Follow to Join),所以不必等待排期。
因此,在美国拿到绿卡后,如为自己的配偶申请绿卡,一定不要提出I-130的亲属移民申请,而是I-824申请。 以上的规定也适用于人在海外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你要回来,你可就进不去美国的啦。
美国的那个ID啥用没有的。你现在要是离开美国,你就回不去了。你必须等待绿卡在你手里,否则你只能申请回美证,这个你可以和你的移民律师商量,他会帮助你得到,价格是几百美元左右。但是回美证不完全好使,到时候入境很有可能不让你进来。
可以啊,你只要有中国的护照,什么时候回中国都可以的.
在拿到绿卡之前, 要回中国的话,需要办理回美证,其实不需要律师, 问移民局, 按要求填写表格,付钱就可以了. 律师也是填填表格而已.
不过回美证也要等二个月左右才能下来. 到时候绿卡也差不多拿到了.
可以是可以的,只是看你敢不敢,你去美国的时候不是就有个A5卡给你张了噶,那个就是你临时身份证噶,但是之前就是有人回来后出不去了,所以很多人不敢回来,回来是可以的,但是回中国是比较麻烦点,去香港什么的都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