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过期,有哪些办法可以解决?

2024-11-02 20:24:3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支票已经过期,倒进也是不行的
倒进指的是在支票未到期时,拿支票到本公司开户行盖清算章,再拿着盖好清算章的凭据,到对方所在银行办理进账手续。这个方法快就快在,除人民银行外其他银行都要将票据传到人民银行,再由人民银行传到支票所在行,再给公司入账,自己去跑省了这段时间,也就显得快上一两天了。但并不能把过期的支票入账!

回答2:

转帐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加盖预留印鉴。可以正进可以倒进,但收款方必须为同城,倒进是指在收款方银行进账,正进是指在付款方银行进账。一般当天就能到账,分理处不参加清算,在三天之后到账。

回答3:

没有其它办法,必须要让客户重新开支票更换才行;我们公司经常遇到类似供应商收取支票后,过期没有及时去银行办理提款程序的,最终他们还是来我公司更换才拿到了钱!

回答4:

过期支票是指当它被用于支付存款时已经过去了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填迟日期支票是先填写后标注日期的支票。银行可以拒绝承兑以上两种汇票。此外一些银行要求储户必须使用他们出售或经他们核准的支票。
1、支票为见票即付的信用工具,但若超过一定期限,银行依照有关规定可拒绝付款。但是发票上的债权则不因时效届满而消灭,执票人对发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得利益限度内,有请求偿还其权益的权利。
2、在票据法上,票据权利的行使(如追索权),法律规定有严格的程序,而权利行使的时间,却又比较短促。如果没有及时行使或保全票据上的权利,那么执票人就可因程序的欠缺或时效的届满而丧失其权利。在此情况下,票据债务人(发票人、承兑人)因免除履行票据债务而独享对价和资金的利益,而不当损害了票据债权人(执票人)的利益,具有不当得利的性质。为匡救这种不公平情形,所以法律上规定了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
3、日内瓦统一支票法规定,国内支票提示期为8天,在一国发票而在另一国付款的支票提示期为20天至70天,这要视发票地与付款地之间的距离而定。发票人在提示期限过后,对持票人仍要负票据上的责任。但如持票人不按期提示,致使发票人受到损失,(如因提示延迟,发票人受到银行倒闭的损失),持票人对发票人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票面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