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福利费、保险赔款、复员费等免税所得和单位、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不计入年所得。
例如:2006年,某纳税人全年取得工资收入1440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了“三险一金”14000元,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8000元,则该纳税人应申报的年所得为153000元。
具体计算过程是:工资收入144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14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
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28000元(未计入个人工资收入)不需计入年所得,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14000元可以从工资收入中剔除。
扩展资料:
一、五类情形须自行申报纳税: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均须到当地地税部门进行申报。
二、包含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终个税申报
年收入12万以上个税申报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5、财产租赁所得: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6、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每次20%。
8、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月薪超过3500的(不含保险),所得年终奖÷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月薪不足3500的(不含保险),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时所需的手续资料如下:
1、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其中,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不等于重复缴税,而是对高收入人群一年纳税情况的事后稽查,多退少补。
年收入12万以上个税申报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五)财产租赁所得: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六)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每次20%。
(八)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月薪超过3500的(不含保险),所得年终奖÷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月薪不足3500的(不含保险),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扩展阅读: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年度收入超过12万元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本文将对个税计算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规定与手续
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时所需的手续资料如下:
1、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其中,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
二、关于年收入12万个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
这11项包括: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含以下所得: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 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1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发现后,一般是征管部门通知个人申报。稽查在检查单位扣缴情况时,也可能对12万申报情况做出处理。
如果查实纳税人年所得12万以上而未进行自行申报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方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一方面,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年收入12万以上个税申报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五)财产租赁所得: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六)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每次20%。
(八)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月薪超过3500的(不含保险),所得年终奖÷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月薪不足3500的(不含保险),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扩展阅读: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年度收入超过12万元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本文将对个税计算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规定与手续
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时所需的手续资料如下:
1、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其中,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
二、关于年收入12万个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
这11项包括: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含以下所得: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 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1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发现后,一般是征管部门通知个人申报。稽查在检查单位扣缴情况时,也可能对12万申报情况做出处理。
如果查实纳税人年所得12万以上而未进行自行申报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方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一方面,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