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小区内发生的事故也属于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一、小区内发生车祸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区分小区性质,而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发生在小区中的车辆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只有非封闭住宅小区内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范围。
我们认为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二、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交警部门接到像小区内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报案,会参照道路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三、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可否向物业索赔?
在司法界,这个问题未有定论,在判断物业是否承担责任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在小区内车辆停放及行使的管理责任;
第二,有无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公司没有依照约定履行了相关的管理责任;
第三,物业对汽车停放收取的管理费是车位使用费(停车费)还是车辆看管费(看车费)。
因为受损车主主有证据证明物管收取的是车辆看管费,才能从法律上要求对方赔偿。
因此,车主在交费停车时,要留意票据背面是否注明是车辆看管费,车辆万一受损,好有凭证。
四、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般来讲有三种方式解决事故。
首先,可自行协商解决,即老百姓说的私了。
选择私了,双方要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车损情况、双方车号车型等情况做详细记录。双方签字后,最好找个保安或物业人员作为证人,再凭双方记录和证人的证词到保险公司理赔。
其次,可请求社区邀请已参加勘察现场的公安干警到场,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社区管委会进行处理;
第三,如果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了协议,但对方拒不履行协议时,则可以以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因小区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该小区内的居民通行,不对外开放,不具有公共性,属于非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所指的道路,在城市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
非封闭住宅小区,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应该属于交通事故。
在小区内发生车祸不一定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小区内发生碰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在实际生活中,应当区分封闭住宅小区和非封闭管理的小区。
在非封闭住宅小区内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范围;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
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