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档案记载的年龄为准。这个问题目前经常遇到。根据人社部的规定,在退休档案与身份证年龄不符时,以档案的最早记载为准。
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1999〕8号) 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1、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2、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所以,对出生时间的认定,文件的证明程度更高。如果已经根据身份证到达退休年龄,但是记录没有记录,那么就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身份证年龄和档案年龄不一致,按哪个年龄办退休?
这个只能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即使原厂存在,其开具的证明之类的在社保方面也是没有
任何作用的。所以只能等两年再办理退休手续了。
只能按照身份证年龄办理退休。
这种情况下是无法修改档案的,并且在以后办理退休等事物都是以档案年龄为准的,身份证是次要。
对于职工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如何确定出生日期的问题,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给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二条规定如下: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并且自2006年10月15日后,干部档案年龄不再更改。
根据上面的规定,职工的年龄是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不是身份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