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一方婚前遗弃过子女,离婚时能争再婚内子女抚养权吗?

现两人想离婚,都想要小孩抚养权
2024-11-29 23: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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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否有稳定收入是人民法院考量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唯一因素。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a.孩子的年龄 b.孩子的性别 c.双方的经济条件 d.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

回答2:

一般父母离婚,都会对孩子进行抚养权的分配,因为孩子在未成年的时候都会需要监护人的监护。那么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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