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11条明确表示:“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不过,具体执行时,各地的流程可能会有些不一样,需要咨询当地主管部门。一般而言,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更正登记办理。需要根据错登、漏登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并且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然后报发证机关审批,予以更换。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扩展资料:
宅基地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证改名看是买卖还是继承改名了,买卖改名应该很简单,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房结婚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就可以了。
要是继承改名看你是不是唯一继承人,如果是也很简单,和上面的程序差不多,如果有几个继承人,其它人对宅基地过继给你又没有异议的话,就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签署一个放弃继承的证明,公证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宅基地是依法使用,由政府审查决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改名有点太简单了,如果不管符合规定与否就批准,那等于是某些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显然是不可能的。改名的另一个法律描述是再次审批发放,当然根据实际情况,程序会不一样,找村干部,让他们办吧,这事本来就离不了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11条明确表示:“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不过,具体执行时,各地的流程可能会有些不一样,需要咨询当地主管部门。一般而言,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更正登记办理。需要根据错登、漏登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并且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然后报发证机关审批,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