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分送机关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2024-12-04 21: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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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主送机关,俗称“抬头”,是指负责处理、执行公文的机关,位于标题的左下方,顶格书写,主送机关后面用冒号。除决定、公告、通告、会议纪要等公文外,公文一般都写主送机关。

抄送机关,是指需要知道公文内容,但不负责处理公文的机关。它位于文尾部分。这一格式项目在制造时,对上级机关一般写“抄报”或“报”,对同级机关不相隶属的机关和下级机关写“抄送”或“发”。抄送的目的,在于沟通信息,增进了解,协调关系。

主送和抄送的区别:主送指的是行文对象,发此文要办什么事需要涉及的那个部门就是主送,一般为一个,也可能多个。

对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抄送给直接的上级机关;受双重领导的机关的请示,在将该请示主送给某一上级机关的同时应抄送给另一上级机关;因特殊情况而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所越过的上级机关。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发文机关、主送机关、抄送机关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三个格式项目,分别标示在文头、正文、文尾三个部分。尽管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都是受文机关,但主送机关是负责处理、执行公文的机关,而抄送机关只需要了解公文内容并不负责处理公文。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在公文流转中只有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两种情况,但要注意的两点是:

一是上行公文要严格只有一个主送机关的要求;

二是请示不能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抄报其实是抄送的一种特例,是以前沿用的一种说法;抄报主要是当抄送的机关为上级机关的时候,为了表示尊重,就说是抄报。严格意义上说,抄报的形式现在已经不使用了,需要抄报给上级机关的也是用抄送即可。

回答2: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抄送是给上级部门或平级协办部门,分送是将文件分发给下级部门。

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顶格写在标题和正文之间的左侧,并加冒号,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主送机关。
“发文机关”一般是指拟发文件的机关,标注时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行政机关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统称。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抄送是给上级部门或平级协办部门,分送是将文件分发给下级部门。公文中的“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也称“上款、抬头”。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抄送机关”是指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标注时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