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吗?

2024-11-15 12:52: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除了赔偿修车费之外,受害人还可以要求其赔偿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车内所载物品的损失费、车辆施救费用等。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答2:

不是的,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规定:

1、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2、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回答3:

如果汽车被对方撞了,而对方是全责的话。如果没有人员的伤亡的话,肯定就是只给你修车了。

回答4:

汽车北站了,如果对方全责一般情况下就把车子给修好,其他的就没有什么补偿方式了,不管你是新车还是旧车啊,都是同样处理的。

回答5:

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就只给修车,原则上是这样的。

详细解释:

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依法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流程:

1、报警

2、警定责

3、定损部门定损

4、修车

5、交保险公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