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前我老公向其他人借的钱,离婚后被起诉,需要偿还吗?

2024-11-22 03: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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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后被债权人起诉,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以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在离婚已经对债务进行处理,也不影响债权人以前双方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回答2:

你必须证明此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最好能证明债务属于编造,使丈夫转移婚内财产成为事实。净身出户。

回答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有义务偿还

回答4:

应该需要你偿还一部分,如果你老公先前借款是在你不知情,还有是借来的钱也是用在他那边的用途上,你就不需要偿还,但是你这里是在你知情的并还签下协议那就没办法,要偿还的,细节你可以咨询律师

回答5:

不需要的亲 民政局不是还有一份么 具有法律效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