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始工作的时间肯定是要从你正式报到的那天算起,如果没有正式的报到手续,就从参加单位安排的工作那天开始算,包括培训、听讲座、甚至做工卡、量身做工衣这些都算,因为是单位要求的。
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劳动法》有相关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才能定义试用期,否则视为没有试用期。假设合同期是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不管合同里面约定的试用期是多久。即是一旦做满了三十天,法律就视为过了试用期。
楼主的解释完全正确。
不过只有签订3年或者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才能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否则试用期约定违法无效。如果是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否则单位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6-2=4个月的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你9月20日拿的工资是8月7日至8月31日的,那你理解的正确,10月的工资分段计算,但应从7日起按正式工资计算.
对,不过按照你所说的2个月转正的话,应该签订的是一年期以上的合同。
签订6个月的合同,试用期没有2个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