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公安机关认为应该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一般是10天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7天。
如果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不论是累犯还是初犯,都是按照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判处,只是累犯是要从重处罚。举个例子就是如果法律规定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院对于初犯可能就判处3年就行,但是累犯的话,就比你初犯判的多,但是再多,也不能多过法律规定的刑期。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最多可拘留37天,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实践中一般在十多天后就批捕了。
参考:
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cab2544c26d4a8fdd62afc4e.html
轻伤,定了伤残,已经不是治安拘留的问题了,现在刑事拘留就说明要公诉,你问问你对象是不是已经给他下逮捕通知书了,因为主犯已经缴了保,所以用的“取保候审”而非“逮捕”。
赔偿金是给被害人治疗的,保释金是说交钱先给你放出来(取保候审),但是还是要审理的。如果遵守相关规定,不逃跑什么的,那么最后判决后,保释金会还给你。
补充:
不结案可以给钱,实际上审理时,积极赔偿被害人也会作为一个酌定从轻情节。当然赔钱一定要对方出示相关的票据,并且最好在公安的主持下给钱,记得要收据。这样才保险。
给不给钱和关不关关系不大,现在估计是已经给交到检察院等公诉了。一般来说北京,小案子2、3个月从公安、检察院、法院一顺序都走完。不过现在年底,案子多的话也不好说。
再补充:
取保候审分担保人担保,和金钱担保,二选一。一般交几千上万都可能,不过最后判决下来,只要嫌疑人不逃跑串供等,那么保证金退回。
不全抓住一般会把案子压一段时间,但是不会太长,如果公安感觉短期内抓齐人无望,那么可以分开交检察机关公诉。也就是这个案子对你对象来说结束了,对没抓住的还没结束。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你可以向你当地公安机关的督查部门投诉。
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