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隔离政策:
1、广东省内回广州
广东省内回广州的,体温检测在37.3℃以下,没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无需隔离。另外,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抵穗当天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请“穗康码”,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抵穗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广东省内坐飞机到广州白云机场无需隔离,全程佩戴好口罩。
2、广东省外回广州
广东省外人员回广州的,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持粤康码红码或穗康码红码人员,回广州需要隔离;其他地区,持绿码人员无需隔离。
3、武汉回广州
隔离:持“湖北健康码”红码和黄码的人员,以及没有申报粤鄂两省健康码的武汉来广州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无需隔离:持绿卡人员,核酸检测为阴性。持绿卡人员,未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者,抵穗当天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能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报告者,鼓励引导在抵达我区当天再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或建议抵穗后7天内再检测一次核酸。
扩展资料:
居家隔离注意事项
1、房间多开窗通风,保持房门随时关闭
谢绝一切探视,居家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与人接触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的房间应随时关门,在打开与其他同住人员相通的房门时先开窗通风,同时保证家中所有房间都经常开窗通风。
2、做好家庭防护,随时保持手卫生
家中备好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居家隔离人员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同住人员的接触机会,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均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所有同住人员随时保持手卫生,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肥皂)流水洗手;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纸巾用后弃于垃圾桶。
3、做好日常家庭清洁和消毒
居家隔离人员的房间、共用区域及同住人员经常触碰的物品,如茶几、餐桌、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应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消毒过程中,需戴口罩和手套,消毒后及时用洗手液(肥皂)流水洗手。居家隔离人员的衣物、毛巾、床单、被罩等需单独清洗。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本地宝-国内回广州最新隔离政策
广州集中隔离要求:穗防控办〔2020〕21号要求,除整户抵穗或具备单独居住条件的人员允许居家隔离健康观察外,对所有湖北新抵穗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请各区抓紧安排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场所,做好人员、经费和设施等保障,并逐一登记造册。
政策原文:广州防控办发布21号通知 湖北新抵穗人员一律隔离不得外出。
另外,广州防疫指挥部四号通告规定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应积极配合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运输经营单位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抵穗当天应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或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报告;对隐瞒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抵穗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尚在境内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返穗。疫情严重地区返穗人员须接受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14天。居家隔离的房屋应满足单独居住或每人均有单独房间,否则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人员抵穗次日前均要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健康观察(隔离期从疫情严重地区抵穗人员抵穗之日起开始计算)。居家隔离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并承担相应责任。
街(镇)、社区(村)必须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并做好关爱服务,落实“八个一”措施。境内其他地区抵穗人员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到指定医院排查治疗。所有入境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并进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