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办了没举行仪式,女方不结婚了,让退彩礼和三金,女方不退也不过了怎么办?

2024-11-22 0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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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了结婚证,虽然没有举行婚礼,那也是合法夫妻了。女方不举行结婚典礼了,只能办理离婚手续,那就走法律程序。彩礼肯定得退还,因为虽然两个人领取了结婚证,但女方实际没有和男方共同生活过,按照法律规定彩礼应该全部退还,如果女方不退,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女方。

回答2: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结婚证办了,没有举行仪式,女方不想结婚了,你们让她退彩礼和三金,女方不退也不和你过日子了,现在你们既然已经领了结婚证了,那么你们就已经是夫妻关系了,现在要是不过了,就要离婚,不知道你们领结婚证多长时间了,如果刚领结婚证不久,他们就不干了,那么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女方,让她们退还彩礼和三金,因为收了彩礼和三金不久就不干了,有骗婚骗钱的嫌疑,让法院帮助你们要回彩礼和三金,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望您能采纳。

回答3:

首先,若双方对于彩礼没有纠纷,则无须对其进行分割,默认为女方的财产; 其次,若双方对彩礼存在纠纷,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规定,标志着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国的新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去登记结婚之后其婚姻关系才有效。也就是说符合结婚条件没有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也就是说未登记结婚的夫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能算是婚姻关系,所以也就存在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问题。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没有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及到一个事实婚姻的问题。现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方面,只承认在 1994年之前没有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为事实婚姻,94年之后的就按照同居关系处理。而按照事实婚姻看待的情况,未登记结婚的夫妻也是享有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回答4:

结婚证办了。婚礼没办?就等于结婚了。只不过没举行一次。说不过就不过了,那是当儿媳。

回答5:

你们已经是合法夫妻,你可以起诉她不履行妻子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