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意见供参考:无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孀,去世后,没有丧葬费。离休干部遗孀与离休干部本人是两回事。但离休干部原单位应当也可以适当给予一次性补助。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