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士官)提干(报送入学)条件:
1、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信念,立志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指挥;
4、一贯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5、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截止时间均为当年1月1日);
6、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
7、高中或者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8、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截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不含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获得者)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放宽到26周岁;
9、身心健康,符合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 (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比照1次三等功掌握,但不含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二、三等奖);
2、军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或者通报表彰的军事训练尖子,并且另有1次个人立功;
3、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