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县乡人大代表依法监督能力

2024-11-05 13: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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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工作是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助推乡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而乡镇人大监督更是基层人大工作中的一柄利器,如何使用这柄利器,对整个乡镇人大工作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眼下,乡镇人大监督职能滞后、模糊甚至缺失的现象大有存在,严重影响了乡镇人大权威。就如何化解乡镇人大监督权力与工作实效错位的矛盾,笔者浅淡几点意见。

一、定准位,敢于监督。人大监督工作是乡镇人大工做中的一关键环节,是正确处理乡镇人大工作与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的一重要纽带。然而,在乡镇的党政部门干部对权力机关监督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多此一举,只需要走走形式,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的监督,甚至认为人大监督就会削弱党的领导,偏离党的绝对领导,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给予切实的重视、支持和配合。长期以来,许多工作都是“党委决定,政府去办”,或者党委、政府共同决定。实践中,如果党委或者某个领导人决定的事出现了错误,人大监督想给予纠正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这样,作为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政府工作的人大机构在行使监督权时就会陷入一个“两难”境地,造成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深不得,浅不得,重不得,轻不得”,处境尴尬,直接削弱了人大的监督权。
因此,从事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时要正确定准人大工作在全乡(镇)工作中的位置,做到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结合,做好人大工作与做好全局工作的有机结合,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简单地寻求位置。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从事人大监督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其它的重要工作,要让人大监督真正成为推进全局工作开展的向导。促使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就要求乡镇人大主席要定准位,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相互兼顾,既要种“自家的田”,又不要“荒他人的地”,必须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达到人大工作和乡镇其它工作“两不误”的目的。在定准工作位置的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要牢固树立党领导的观念,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争取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及时了解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意图,准确地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工作中乡镇人大要做到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监督大事,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人大职权范围内选择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协助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把好度,善于监督。一是要求乡镇人大代表尤其是乡镇人大工作者提升业务水平,多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掌握好监督工具,要让自身业务知识走在工作的前头,正确履行好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权利和职责;二是要求人大工作者要善于把好度,要着眼全局,从整体利益出发,不以个人的好恶来判断是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保证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顺利实现。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针对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做到权为民所用,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地服务群众。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既要代表人民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又不能越俎代庖乱做主。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较强,各项工作都必须“虚”事“实”做,做出成效,不能图省事,不讲法律和程序。三是要注重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要适时安排针对性答复,即安排政府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答复代表议案和建议,面对面接受代表质询,促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组织负责人在乡镇人代会期间进行述职,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分时段有针对性地对乡镇站所进行工作评议。还可以开展专题的视察调研活动,乡镇人大应重点对新农村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办理、土地流转、农民工就业、教育、卫生事业等方面开展专项调查,形成可行性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实施。以岩口镇人大为例,今年5、6月份期间,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主动作为,及时跟进,重点督促开展“四清理一改革”和财税催缴工作,很大程度上为政府分担了工作压力。

三、求创新,勤于监督。当前,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当前人大行使监督工作中比较常用的一种工作方式方法。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多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乡镇人大不仅可以在人代会上组织代表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积极建言献策。在闭会期间同样可以组织代表就农村经济工作、农村改革以及乡镇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及时提出推动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乡镇人大组织开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通过这些方式,使代表能够了解掌握政府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督促支持推进政府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要在“提”上下功夫。要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的深入调研、认真分析、集中汇总的基础上,多提一些事关发展大局、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局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从而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要在“督”上下功夫。乡镇人大一方面要做好乡镇人代会上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并把办理情况逐件答复有关代表。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人大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市县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并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反馈给市县人大,以便于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