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您所提供的材料,95年9月至10月应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二十年应该每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一年按一个月支付,不足半年按半个月支付);09年、10年年休假按照正常上班工资的3倍计算(加班按1.5倍计算,周末按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3倍计算)。最后得出的数字就是商场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年休休假工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