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的法律要素有:招标人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邀请投标对象是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3、议标
议标亦称为非竞争性招标或称指定性招标。这种方式是业主邀请一家,最多不超过两家承包商来直接协商谈判。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谈判的形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造价较低,工期紧,专业性强或军事保密工程。
扩展资料:
一般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有:
1、招标采购的技术要求高度复杂或有专门性质,只能由少数单位完成的;
2、招标采购价格低,为提高效益和降低费用;
3、有其他不宜进行公开招标的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
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一)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一般主要审查: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状况,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书等。
(三)其他程序
投标商考察现场;招标答疑并对招标文件作出补遗;投标商编制标书;投标;开标;评标;颁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招标投标法》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程序按照工程性质分为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和特殊程序。
一般程序,是指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开标后直接定标(适用于最低价法)或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此类程序中招标投标周期一般需要15~25日。
简易程序,是指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简易工程外可以抽签定标的工程招标。此类程序中招标投标周期一般需要5~10日。
特殊程序,是指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特殊程序适用于经批准可以进行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此类程序中招标投标周期一般需要25~35日。
上述程序中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环节均为即到即办。
招标程序政府采购有五种形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询价采购、5)单 一来源采购。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展开,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 公平地开展,财政部提倡采购尽是采用前两种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实行后三种方式时,须 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发公告,就是说参加投标的 范围不一样。邀请招标仅仅限于被邀请的对象,而公开招标则只要具备资格都可以参加。由 于公开招标参加的厂商多,竞争激烈,招标效果更好些。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主要是两 条:一条是政府采购尽量公开,能公开招标就不要采用邀请招标,能招标的就不要采用后三 种招标,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另一条是做好采购前准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准确确 定采购方式和采购大纲。政府采购涉及的范围从采购内容上讲分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三 大部分(举例细说明货物、服务、工程)。每一大类由于具体标的不同,因此,采用招标程 序上略有不同。 (一) 简单程序分12部分 (1) 接受委托(招标机构要求的接受委托内容也正是使用单位必须提供的内容) (2) 编制标书 (3) 发布公告(发出投标邀请) (4) 资格预审 (5) 发售标书(6) 现场踏勘(或技术交底)(7) 投标(8) 开标(9) 评标(10) (资格后审)
招标投标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招标投标活动具有严格规范的程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一个完整的招标投标程序,必须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六大环节。
(1) 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些招标项目还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由于这些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起始程序,招标项目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各项实质性条件和要求都是在招标环节得以确定,因此,对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是否合法、科学,能否实现招标目的,具有基础性影响。
(2) 投标
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活动。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一次性投标报价是在投标环节完成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再不能接受新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再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因此,投标情况确定了竞争格局,是决定投标人能否中标、招标人能否取得预期招标效果的关键。
(3) 开标
开标是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到场,当众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中其他重要内容。开标最基本要求和特点是公开,保障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这也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
(4) 评标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是审查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因此,评标是否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对于招标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
(5) 中标
中标,也称定标,即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既是竞争结果的确定环节,也是发生异议、投诉、举报的环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6) 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