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起诉离婚要社区开被告居住证明?

2024-11-23 10:12:0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被告总有个地方住吧?如果没有的话,那也有个户籍所在地吧??
要起诉离婚,原告没有被告任何身份信息证明?怎么可能,怎么办的结婚证?

回答2:

你们当地法院够变态的,我也是法院的,真不明白要社区开居住证明有什么用,要这些东西无非就是为了确定被告的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便于送达传票等应诉手续,所以就楼主讲的情况来看,建议让社区出具被告已经不在该社区居住的证明,然后请律师前往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调取被告的户籍信息,或者申请法院调取也行,楼主的结婚证上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调取户籍信息的话简单加愉快的事情,最后祝楼主好运。

回答3:

因为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原来的住所地超过一年,按照法律规定,就不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人民法院立案时,开居住证明来证明是否有管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