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拿我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能贷款吗

2024-11-17 04: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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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贷款需要本人办理,他人持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是不能办理贷款的。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第十五条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扩展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风险程度等。

第十九条贷款风险评价应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回答2:

以他人相关信息的复印件,是不可以办理贷款的,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所有人本人的持相关证件来进行办理。如出现非法办理等情况,可以立刻向公安部门报告,以免造成损失。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贷款的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

回答3:

  房产证在你朋友那,身份证也在你朋友那,如果他再伪造一个授权委托书,上面写你委托他做房产抵押贷款,或是写你同意为他的贷款提供担保,那么他就可以用你的房产抵押贷款了。如果你有房产证号和身份证,可以去房产局查一下。

回答4:

你哪里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是不能贷款的,首先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写的是你的名字别人拿去是无效的,必须要本人拿着房产证和身份证才能去办理贷款业务。而且银行还需要你本人签字画押才可以,如果是贷款方如果用了别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给他带了款。这样做已经违法犯罪了。对于办理的人是需要进行刑事处罚的。所以一般人是不可能给你拿别人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来办理贷款的。

回答5:

不可以,需要本人去办理。
银行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