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的种类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对方的车辆损失以及其他的现场的损失,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责任方应予赔偿。
2、当事人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应按照下列规则: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保险公司的具体的赔偿上限,应当根据当事人投保的险种各自的责任限额进行确定,建议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具体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