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老公出轨要离婚,很多女人都是走“愤怒责怪——沉溺悲伤——自我怀疑——卑微无助”的剧情路线;结果可想而知,非但没能挽回老公,还让彼此的关系更加恶化,无法和离,好聚好散。作为妻子该如何打破因老公出轨被逼离婚,如何挽回这段婚姻才能真正幸福呢?即使最后没有挽回这段感情和婚姻,自己也会得到犹如被万丈光芒洗礼过的重生,何乐而不为?
1、打破愤怒——意义换框法
换框法是在一个负面经验中找出其存在的正面意义。老公出轨对于妻子来说是非常负面的:背叛、人渣、不可原谅。发现老公出轨,很多女人像愤怒的小鸟,用非常情绪化的言行拼命啄刺老公;而我们该怎么去改变,这里的改变不是改变和控制老公,而是改变自己,改变自己对出轨事件的反映;从不同的角度解读,为自己争取一份利益自身的经验。同时女人也能更清楚的看到婚姻存在的问题,以及老公和自己身上存在的矛盾;从而反观自我,塑造自我,成就自我。意义换框法的关键在于,找出其中最能给自己帮助的意义,把事情的价值改变,使事情由绊脚石变成垫脚石,驱赶愤怒,提升自己,老公也会对你的处理反应感到意外和欣赏。所以外遇不是婚姻的绝症,“危机”包含危险和机会,危机也可是转机;若是处理得当,感情危机有时候是伴侣重固感情的绝佳机会。当你不理解对方做这件事情的动机时,不要先入为主地指责对方,否则这个问题只会一直单向循环。意义换框法,能够让你从负面的经验认知中走出来,用正面的清醒头脑更好地处理问题。
2、打破悲伤——逐步抽离法
逐步抽离法可有效地消减事情带给自己的情绪。当自己有情绪的时候,察觉它的存在,立即通过做其他事情,将这些消极的情绪逐步地抽离出去。
发现老公出轨已经足够悲伤,结果老公还要离婚,女人更是沉溺悲伤,想用自己痛苦可怜的状态让老公心软回归。殊不知,这时的老公一门心思在小三身上,你的悲伤在他眼里只是矫揉造作、麻烦骚扰、无能厌恶的表现。此时的女人要学会找到其他的事情转移注意力,比如看书、画画、旅游、社交、插花、瑜伽等方式将悲伤的情绪逐一地抽离出去。多做一些做自身欢喜的事情,感谢和接纳你的各种情绪,而不是一味地压抑和排斥,学会管理情绪而不是掩盖情绪。当消极的情绪被抽离掉之后,自己才能有意识地调节情绪,并做情绪的主人,只有保持本身的理智和冷静;这样才能让处理事情的行动力变得更加有方可循,取得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3、打破怀疑——自我整合法
自我整合法可以处理内心的矛盾冲突,提升自己身份信念。面对老公出轨要离婚,内心总有一个责备、批评自己的声音,想不明白为何老公要背叛感情:是自己粗蛮不够温柔?是自己黄脸婆没有魅力?还是什么?我到底哪里做错了?明明是他出轨做错了,不求我原谅,竟然还要提出离婚?当你头脑里有大量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的对话时,就会消耗自己的大量能量。
在这种情况下,女人要学会整合自身的人格魅力,不要陷在老公出轨离婚的情绪里面将自我矮化、弱化、无用化;此时,女人要学会与自我的缺点和解,充分展现自我的优点,在这关键时期让老公眼前一亮,达到老公主动要求复合的目的。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做的绝对不是改变老公,而是现在要怎样做最好的自己。我们要懂得做自我整合,接纳自己,让自己有力量,不再自我冲突和自我怀疑。很多时候,遇到情感上困苦,我们一般会有两个选项:一是退回到童话世界里,二是前进到智慧世界里。唯有学会自我整合,打破自我怀疑的人,才能够塑造智慧的内在自我,从而改变外在的问题。
4、打破卑微——三步借力法
第一步是借助自我力量,第二步是借助孩子关系,第三步是借助亲朋舆论。出轨的阴面是伤害和背叛,阳面则是成长和自我发现。借助自我就是在这次出轨中认识自我,提升自我,然后借助自我的力量去赢回老公的心;借助孩子就是制造孩子与老公的相处,借助老公对孩子的情感,争取用亲子关系感化老公;借助亲朋就是让亲朋对老公给予理解和体谅,无形之中让老公感知血缘和情感联系的珍贵。一步一步借力下来,你就能在自信的信念里,从容地实施一切有利于自己的挽回行为。
没有人会喜欢卑微的自己,包括自己在内,只有强大充满正能量的人,才能绽放更美的光芒。站在出轨离婚关口的女人,其实无论你做出任何一种选择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只是,在选择的时候,务必提醒自己管好情绪那道闸门,不要被情绪所要挟和淹没;而是基于自我的现实情况、感情去向,理性考量过后,再做出不悔不怨的可行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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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过错方要求离婚,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出轨是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同时《婚姻法》也指出,关于离婚的若干问题: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夫妻俩达不成离婚协议,或一方不愿离婚,只能有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定是否准予夫妻俩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只要有夫妻感情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有过错,离婚时对方可以凭证据主张得到赔偿。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对方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应该注意收集对方外遇的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保证书、承诺书、协议书、或证人证言等均可作为证据使用,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离婚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