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一般案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
案例:
拒收法律文书 依法缺席审判(以案说法)
《 人民日报 》( 2017年04月12日 18 版)
【案例】为逃避法律责任,有的诉讼当事人选择拒绝签收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殊不知,拒收法律文书在法律上也视为“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就遇到这样的情形。
2016年12月,驾驶摩托车的韦某与驾驶拖拉机的覃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韦某受伤。经交警认定,覃某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韦某住院治疗花费大量医药费,而覃某仅赔付了少部分,为此,韦某诉至法院。
上林县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覃某用邮政特快专递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法律文书,随后,该特快专递被退回,邮递人员在退回原因上记载“本人拒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因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据此,被告覃某拒收法院的邮政特快专递应视为已送达,邮递人员记明的拒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上林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依法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因被告拒收诉讼文书,视为被告放弃自己在诉讼中的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法院依法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并按照责任划分认定被告承担本案70%的民事责任,最终判决被告覃某赔偿原告韦某的经济损失5万余元。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拒收法律文书 依法缺席审判(以案说法)
法院开庭,被告一直缺席,有以下处理方法:
1、两次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但民事案件一般不会用这种手段;
_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通常不会支持赔偿双倍房钱的要求,因为该数额过高,法院可能适当判决你支付一部分违约金的。
第二,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
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但由于柏高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法庭,有两次缺席法庭按照缺席判决处理,可对被告拘留,扣押等。下边更详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