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金以员工工资为基数。计缴比例己有法规、政策规定,劳动局会要求你企业提供员工工资名册,以此核定缴付数额。 由此,拟少缴只有二法:给员工定低标准工资,或造不实工资名册。
2.如因员工不提供所需手续而无法办理,需办两事:员工书面说明不能提供,附该说明书面报告劳动局〈社保所、劳动监察大队〉。办理此手续后可免责。
3.合同约定员工要求不参加社保或员工出具不参加社保自行担责承诺书等方式,均不能免除企业不缴付社保金的法定责任,因现行法律制度的原则,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法定〈法律规定〉大于约定〈双方协商〉。故发生缴付社保争议,企业必败诉。
笔者所给答复,为最恰当适用法律且具操作性。问者如诚信,兑现承诺,笔者可再提供应对策略。
劳动法规定,公司一定要给员工买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