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转个人社保的流程为: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跨省转社保的流程
跨省社保转移的流程: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3、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4、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