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用电有哪些规定?

2025-03-17 15: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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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禁止学生在教室和寝室私自接线、使用“热得快”烧水、在空调插座上取电、在寝室、教室给应急灯充电、使用“暖手宝”、在教室插座上取电、空烧饮水器等。

2.除学校统一安装的电器外,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其他电器或改装原电器,禁止学生在寝室更换大功率灯泡。

3.严格按照电器设备使用办法,特别要禁止学生私拆封条强行启动空调和违反程序操作教室电脑。如确实发现电器质量问题,应立即联系总务处,由专业人士维修。

4.教师应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坚决抵制“三无”电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各类电器,特别是电热板。

5.全体师生应爱护学生电器设备,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应及时关闭电灯、饮水器、空调、电脑等。

6.对学生寝室、教室内违使用的各类电器,全体教职工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没收电器,根据情况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包括取消住宿资格、空调使用资格、参加学校夜自习资格、各类优秀评比资格等,品德考核降级。如造成损失,该学生承担全部责任。所有处分直接影响班级考核。

7.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