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真的。仍然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有明确规定:第五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第六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