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信访,由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的信访部门反映问题;二是行政复议复核,通过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确定原行政行为的有效性;三是行政诉讼,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
从制度层面说,行政救济分为三类:一是行政系统内部纠错的行政复议,二是司法监督的行政诉讼,三就是与依法行政背道而驰的、害人误国的信访。这几项制度,有时可能会有一点用,如果你想真正解决问题,建议找记者投诉,最好找焦点访谈。
行政救济的渠道根据所属范围不同而不同,主要是由法定机关进行介入处理。比如劳动关系的行政救济就是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介入查处而给予当事的救济。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