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法庭上用的锤子叫什么?

2024-12-04 09: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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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官在法庭上用的锤子叫法槌。它象征公平正义,展示法官职业定位,树立司法的权威,维护法庭的庄严秩序。

使用法槌主持庭审,既能恰当有效地提醒人们注意保持庄严的庭审秩序,又显示出相当的亲和力。总的来看,法袍和法槌的使用,在激发法官的神圣感、约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以及培养旁听者的法律意识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法槌的设计与制作是大有讲究的:法槌的材质一般选用花梨木,由民间雕刻家手工精雕而成;槌体的上端刻一个独角兽头,乃是古代陶治狱所用“性知人有罪,助狱为验”的神兽;

槌柄刻有麦穗与齿轮,说明“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底部的圆形与方形底座,则暗喻“方圆结合,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

扩展资料

我国最早使用法槌的是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1年9月14日,思明区法院院长陈国猛敲响我国大陆法院庭审第一槌。2002年6月1日,《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开始施行,从此,法槌成为法庭审判不可或缺的道具之一。

该规定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中使用法槌的不同阶段及程序:审判长在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时,先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后再敲击法槌。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

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法槌敲响后,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立即停止发言、喧哗或其他有碍庭审进程的行为,否则将按照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国法官采用法槌主持庭审活动,主要目的在于显示庭审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和裁判性,强化庭审的现场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槌

回答2:

一、法官在法庭上用的锤子叫"法槌",也称“法锤”;

二、法槌来历及作用

已在西方国家庭审中广为使用的法槌,最早源于我国古代的惊堂木。以往人民法院审判,尤其是在基层法院庭审中有时会出现法庭秩序问题,而法官往往采取大声呵斥甚至拍桌子的做法,不仅影响执法者形象,也有损法庭尊严。而我国至今尚无法槌使用的有关规定。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经多方论证出台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则(试行)》,并于2001年9月14日在一起案件的审理中首次使用。

法官开庭审理案件使用法槌,有利于维持法庭秩序,控制庭审节奏,是树立司法权威、追求公正的需要。通过这种既定的司法程序及形式,可以有效地激发法官的神圣感,约束当事人诉讼行为,以及增强旁听者的法律意识。法官是国家的司法者,负有保障法律实施的神圣使命。法官使用法槌,无形中增添了责任感和权威感,有利于体现司法的尊严,强化庭审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和中立性。

最早使用法槌的是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1年9月14日,思明区法院院长陈国猛敲响我国大陆法院庭审第一槌。时隔将近一年,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部分,法槌的使用正式推广到全国各地法院。

三、法槌制作标准

法槌的槌体上部刻有独角兽的头,取意于对中国传统司法精神的继承。独角兽为中国上古传说中的一种神兽,能辨善恶忠奸,在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中,一向被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

法槌槌体下部的设计参考美国拍卖槌的圆弧造型,有利于使用者敲击。底部与独角兽头部之间刻一条圆型凹线,使得整个造型更富有立体感和流线感。同时,底部的圆型与方型的底座形成强烈的方圆对比,暗喻着方圆结合、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

法槌的手柄部分加刻麦穗和齿轮,这说明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也表明法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法官所行使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体现出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司法理念和法律制度。

底座以整块实木刻挖而成,故而声音敦实有力。每一付法槌在底版部分有铜皮编号并标有思明区人民法院的标志,以便于识别及保管。

法槌制作取材于质地优良的花梨木,全部由经验丰富的民间雕刻家手工精雕而成,并油上传统的老漆,使法槌厚实、锃亮,气质天成。

四、法槌使用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的通知(法发[20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人民法院法相使用规定(试行)》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现将《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2002年1月8日

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

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就人民法院法槌使用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使用法槌。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由审判长使用法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由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法槌:

(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二)宣布休庭、闭庭;

(三)宣布判决、裁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法槌:

(一)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的;

(二)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陈述的;

(三)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槌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法槌应当放置在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法台前方。

第五条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的程序如下:

(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相,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二)宣布休庭、闭庭时,先宣布休庭、闭庭,后敲击法槌;

(三)宣布判决、裁定时,先宣布判决、裁定,后敲击法槌;

(四)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在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

第六条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仍继续其行为的,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可以分别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法槌由最高人民法院监制。

第八条 本规定(试行)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回答3:

法官在法庭上用的锤子叫法槌。它象征公平正义,展示法官职业定位,树立司法的权威,维护法庭的庄严秩序。
法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维护法庭秩序的需要。对于体现公正审理案件至关重要。法官在主持庭审过程中,如何行使自身的权力?如何提醒当事人按照法律和规则行使诉讼权利?这不仅仅关系到法官的自身形象,也关系到国家的司法形象,体现了司法文明和进步。使用法槌主持庭审,既能恰当有效地提醒人们注意保持庄严的庭审秩序,又显示出相当的亲和力。总的来看,法袍和法槌的使用,在激发法官的神圣感、约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以及培养旁听者的法律意识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法槌的设计与制作是大有讲究的:法槌的材质一般选用花梨木,由民间雕刻家手工精雕而成;槌体的上端刻一个独角兽头,乃是古代陶治狱所用“性知人有罪,助狱为验”的神兽;槌柄刻有麦穗与齿轮,说明“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底部的圆形与方形底座,则暗喻“方圆结合,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
法槌由主审法官使用,通常在开庭前和庭审结束后各敲一下。

回答4:

法律用语,它叫”法槌“。

回答5:

我以为是儿童玩的烂木头锤子,就好像是烂木头敲的个烂铁皮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