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收购农牧产品业务申请表怎么填

2025-03-22 2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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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要一系列材料,不光是一个申请表,包括企业简介,完税证明、环评等各类文件材料,表格附后。你可以与当地农牧业局产业化办公室联系,由属地管理部门为贵公司像市局申请,旗县区只有申报的权力,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市局批准审核,如果贵公司还不是市级的话请先在当地所属产业办提出申请,不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3年申报和监测一次,2011年3月—5月申报和监测了3级(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以2012年是不可能申报的,如果需要向农发行贷款,可以向当地产业化申请临时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以便于向金融部门贷款。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可以追问,以上所述绝对真实可靠。附件1

  第三批呼和浩特市级农牧业产业化
  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旗 县 区
  企业名称(签章)
  申报时间

  附件2
  第三批呼和浩特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见EXCEI表格)

  附件3

  呼和浩特市级农牧业产业化
  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材料

  旗 县 区
  企业名称(签章)
  申报时间

  附件4
  呼和浩特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表

  (见Excel表格)

  附件5
  呼和浩特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监测意见表

  旗县区农牧业局(产业化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旗县区农牧、发改、财政、商务、人民银行、税务、证券监管、供销合作社等相关部门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旗县区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市农牧业局审核意见

  盖章: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市政府意见
  盖章: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申报和监测企业填表说明
  表格中不论是文字型材料,还是数据型指标,除有具体要求外,一律要与2010年的情况、数据相衔接。数量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习惯用法填写。要求填写“是否”的项目,相符合的填写“是”,不符合的填写“否”。其他文字型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没有相关情况的,请放空白。
  1.企业名称(代号1)。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名称。
  2.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号2)。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填写下列类型之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3.企业类型(代号9)。按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分为加工型和市场型。加工型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业。市场型以农畜产品流通为主业,主要指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企业)。企业根据经营主业选择填写“加工型”或“市场型”。
  4.企业职工人数(代号19)。指企业全年用工人数总和,包括正式职工、长期聘用的临时工、季节性临时工等。
  5.季节性临时工(代号20)。指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季节性使用的工人总数。
  6.销售收入(代号21)。加工型企业填写销售各种产品及服务等获得的业务收入总和。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企业)填写各农畜产品交易额的总和。
  7.主营产品名称(代号26)。主营产品名称必须具体明确,最多不超过三个,每个名称之间以逗号分隔。
  8.主营产品产量(代号27),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代号28)。加工型企业按主营产品名称(代号26)排在第一位的产品的产量和销售额填写。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企业)按主营产品名称(代号26)排在第一位的产品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填写。
  9.主营产品产销率(代号29)。加工型企业填写主营产品产销率,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企业)不填写本栏。
  10.基地包括企业直接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的基地及通过其他方式稳定地为企业提供主要原料的基地。
  11.主要原料类别(代号36)。指加工型企业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料类别,按主导产业类别填写。
  12.基地采购量占加工量的比例(代号38)。指加工型企业从基地采购的主要原料数量(代号37)占加工使用的主要原料总量的比例。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企业)填写主营产品交易量(代号27)中从基地采购的比例。
  13.通过ISO9000,HACCP,GMP等质量认证情况(代号50)。ISO9000,HACCP,GMP等是关于质量管理保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必须通过相关机构认证。示例:获得ISO9000认证的填写“ISO9000”,获得HACCP认证的填写“HACCP”,获得多个认证的可以填写多个。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14.是否获得中国免检产品证书(代号51)。中国免检产品证书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若填写“是”,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15.无公害农产品(代号52)。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食品。苦填写“是”,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16.绿色食品(代号53)。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若填写“是”,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17.有机食品(代号54)。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并且通过合法的、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若填写“是”,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18.是否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证书(代号64)。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若填写“是”,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19.实际获得商标情况(代号65)。填写商标名称及等级,分中国驰名、内蒙古著名、赤峰市知名三个等级,商标证书由本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若填写,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0.是否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证书(代号66)。中国名牌农产品证书由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颁发。若填写“是”,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1.其他项目,如代号45、46、48、55等,若填写“是”,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附:
  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旗县区农牧业局(产业化办公室)提出申请;
  2、各有关旗县区农牧业局(产业化办公室)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各有关旗县区农牧业局(产业化办公室)征求本地农牧、发改、财政、商务、人民银行、税务、证券监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后,以旗县区人民政府名义正式行文向市农牧业局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4、市农牧业局农牧业产业化科审核企业各项证明材料的原件;
  5、市农牧业局农牧业产业化科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企业进行查验,市农牧业局研究后报请市政府行文公布。
  申报条件:(一)申报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它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2、开业时间:申报企业须开业三年以上,即2007年底前开业。
  3、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增加值的70%以上。
  4、加工流通企业规模
  总资产规模: 4000万元以上
  固定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
  年销售收入: 5000万元以上
  5、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交易额:1亿元以上。
  6、资产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7、企业效益:企业总投资报酬率平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达到不欠农牧户农畜产品收购款、不欠税、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不欠折旧,不亏损。
  8、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牧户数量在10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从当地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总量的60%以上。
  9、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0%以上。
  10、对有些加工型龙头企业目前的规模虽暂时达不到上述有关规定标准,但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所开发和生产的产品属高新技术产品或绿色有机食品,能有力地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形成,同时主营产品优势明显,出口创汇潜力大或进口替代能力强,能形成较大带动面的特色产业也可申报(一)申报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它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2、开业时间:申报企业须开业三年以上,即2007年底前开业。
  3、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增加值的70%以上。
  4、加工流通企业规模
  总资产规模: 4000万元以上
  固定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
  年销售收入: 5000万元以上
  5、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交易额:1亿元以上。
  6、资产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7、企业效益:企业总投资报酬率平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达到不欠农牧户农畜产品收购款、不欠税、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不欠折旧,不亏损。
  8、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牧户数量在10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从当地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总量的60%以上。
  9、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0%以上。
  10、对有些加工型龙头企业目前的规模虽暂时达不到上述有关规定标准,但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所开发和生产的产品属高新技术产品或绿色有机食品,能有力地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形成,同时主营产品优势明显,出口创汇潜力大或进口替代能力强,能形成较大带动面的特色产业也可申报呼和浩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