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文件都会有个废标条款的,比如:
B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当投标人资格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开标前资格审查的)。
B1.6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下限值或高于上限值的
B1.7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B1.8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1.3项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B1.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
B1.10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
B1.11未按规定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