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公民更改姓名,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并结合其实际情况确定 。
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规定,户口变动及户口登记事项的变更、更正登记:
1、公民户口有变动或者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更正的时候,根据户主或者本人的申报,经审查属实,有变更、更正理由的,应给予变更、更正登记,必要时可以要申请人提出有关变更、更正的证件。在建立人口卡片的城市,变更、更正的人如果建有口卡,还应向市公安局填报“登记卡”或者口卡异动呈报单。
2、公民申报变更姓名,可参照下列意见处理:
(1)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性,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憎、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问明情况后即可给予变更。
上述变更除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以备日后查考。
(2)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但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年龄教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子女随母亲改嫁后,不能随意改姓。
给孩子改姓,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子女到底随夫妻哪一方的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经过父母协商确定下来的子女的姓名,在户籍登记确定后,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得随意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子女可以随着母亲改嫁改姓。现实生活当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其实这个主要看妈妈怎么去想。只要是亲生父亲同意,没有任何异议,都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在母亲改嫁之后,会有不同的人进入到新的家庭。组建的新家庭还是比较复杂。可能大部分孩子有的随母姓,有的随后组建家庭的继父的姓。这样对孩子也是比较好的。因为随着孩子的年龄的增长,孩子也会对姓氏偶疑问,这样也会起到保护孩子的作用。
不管怎么样,都是为了给孩子更多的幸福。也希望每个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