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还清后,一定要记得办理解除抵押业务。
通常,车子在未过户之前还不属于个人的,所有权还归贷款机构所有,所以办理解除抵押业务很重要。
流程如下:
贷款还清后,到银行取车辆登记证书,银行需要提供本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和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即委托车主本人携带登记证书办理解除抵押业务(加盖公章);
车主带着以上三份材料办理解除抵押业务,办理之后登记证书上会在登记栏处注明‘解除抵押’,登记银行不再拥有车辆,正式归车主个人所有。
车贷注意事项:
贷款对象: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其中,商用载货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60%;
贷款期限:所购车辆为自用车,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车贷还完后需要办理车辆解押手续,需要携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去办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扩展资料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2.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3.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4.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5.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7.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车贷的注意事项有以下:
1.在享受了商家“零利率免息贷款”后,是否还可以享受车价优惠;
2.日前市场的车贷手续费在4%~7.5%的区间内,是否免了利息提高了手续费;
3.一般购车利率是按银行基准利率收取,是否免了手续费,利息会在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同时,由于选择了贷款,新车保险必须“上全保”,会产生较大的保费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贷
借款人还清汽车贷款后,还须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取回汽车产权证,这样车辆才真正属于你。
1.借款人申请人及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3.贷款还款卡;
4.机动车登记证原件。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以下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不用到场: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5.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场。
车贷还完后需要办理车辆解押手续,需要携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去办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二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借款人在还清贷款之后,还要到当地的车管所办去办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然后才能取回汽车产权证,这样这辆汽车才会真正的属于你。另外还需要变更车险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