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公司不批怎么办

2024-11-06 0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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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签订合同,说明用工方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随时宣布辞职,并要求用工方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员工擅自离职的法律后果

员工擅自离职,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依然存续。

对员工来说:实际付出劳动的工资待遇、离职证明等拿不到。

对企业来说:若员工在外发生人生意外伤害,尤其是死亡的,单位有涉及赔偿责任的风险。

员工擅自离职的应对方法

1、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通知书

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

2、员工擅自离职达到辞退标准的

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回答2:

追问: 你的意思是工资我是要不了了,活我是白干了?奈何不了他? 回答: 《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签订合同,是对劳动者的保护。如果企业不签合同,劳动者也是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看到《劳动合同法》里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如果确定工厂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你可以想工厂所在地的劳动纠察部门举报。 详细法规,你可以上网查阅《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规。 追问: 噢!做三个月不受法律保护吗?非得满一年才可以吗 回答: 呵呵,还是团队力量大-------------------------------------------------------------做三个月一样受法律保护。如果你已经转正了,提交书面辞职信给你的领导。并想办法保留他接收你的辞职信的证据。比如他写一个收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你的辞职信已经交给公司的证据。不管30天内公司是否批准,三十天后,到了时间你就可以走人了。如果这时,公司要扣你的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你就可以上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已经做了三个月,却没有签合同,那么最后两个月,你要拿双倍工资的。我相信,在你们厂,像你这样,工厂没有签合同但是做了很久的工人有不少。你要是豁出去跟工厂死磕,你看看工厂敢不敢跟你对着来。 追问: 噢也!谢谢啦 回答: 不用谢。

回答3: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不能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安排办理工作交接、结清工资,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下单方合同解除权。但劳动者行使这一权利,需要把握几点:
  一、提前预告
  提前30天通知,30天未满,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30天期限是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解除合同,让劳动者离职。
  二、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应该采用慎重的方式,书面通知,就是慎重的体现。同时,书面预告也便于计算时间,交接工作,结算工资,有据可查,减少劳动纠纷。
  实践中劳动者在运用此条法律规定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是把“解除合同通知”,写成“辞工”、“辞职”申请,以致于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所谓“辞工”,“辞职”申请,就是不接受或者不再接受现在的工作或职务,请求离去。既然是请求,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实际上是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单位要约,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三、有效送达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必须有效送达。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一式两份,直接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其中一份由收件人签字作为送达依据保留。收件人收件不签字的,可以用影像记录送达情形。
  解除合同通知也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快递送达,一定要在快递单上标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四、人群限制
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不适用与用人单位进行了专门培训,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接受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单方解除需要支付违约金。

回答4:

回答5:

没签定劳动合同没签订劳动合同,辞工公司不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