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带武器到家门口来打我,我还手把对方打伤,算不算正当防卫?

2024-10-28 05:41: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他拿着武器到家门口先打的你,而后你进行反击并把他打伤,个人认为这属于正当防卫。你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或者学习一下刑事法。

回答2:

别人带武器到家门口来打,还手把对方打伤算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在法律上是有特定的限度规定的,如果实在法定的范围内作出的反抗行为就是可以被认定为是防止自己被伤害的一种正常行为,而除此之外就要为自己打伤对方的行为负责。
法律分析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公民在面对公共利益、公民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均有权对不法侵害予以必要的损害。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权利,并不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即使在公民有条件躲避非法侵害或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有权实施正当防卫。换言之,相关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并不仅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合法行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因而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支持和鼓励。正当防卫除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饿不属于超过必要限度外,一般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时,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允许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允许滥用防卫权利。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公民享有正当防卫权,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意实施防卫。只有合法的防卫行为才属正当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只有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3:

算正当防卫。当别人打你的时候,你肯定要还回去。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回答4:

这个应该算是正当防卫的,毕竟是他带着凶器来到你家里,如果进到家里面那就彻底的是算正当防卫了,在门口的话如果有证据,他如果先动手的话,你也可以算是正当防卫的。

回答5:

算 但是也要看过程 别人用什么打你 你也同样打回去 但是要注意,如果对方无法回手,就不要继续,不然性质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