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及外地号牌核载不足九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一律按机动车号牌数字最后一位限行;外地号牌首次到达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次日起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下列区域内,工作日(含按国家统一调休工作的星期六、星期日)7:30至19:30按照尾号限行,正常双休日、节假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具体范围为东岗立交桥以西,南环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黄河以南范围内各路段及跨河桥梁(含上述路段,南环路、武威路除外),以及北滨河路(雁滩大桥至七里河大桥)。
机动车号牌数字最后一位为1、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尾数为2、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尾数为3、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尾数为4、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尾数为5、0的,每月5、10、15、20、25、30日限行。
新能源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下列区域内,昼夜二十四小时禁止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以及正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具体范围:桃树坪三岔路口以西(含雁滩区域),南环路以北、西柳沟水厂三岔路口、201省道(西沙大桥-南坡坪)以东,北环路以南(含上述路段及区间内跨河桥梁)范围内。
下列区域内,每日早7:00至晚上20:00禁止各类教练汽车在以下范围内通行:东岗立交桥以西,南环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武威路、西津西路(柳家营十字以西)以北,秀川路以东、黄河以南(含区间内跨河桥梁)范围内(含上述路段)。允许每日13:00至15:00,教练车就近加气通行。
货运机动车
核载八吨以上(含)或三轴以上(含)大型货运机动车。昼夜二十四小时禁止自桃树坪以及高速公路兰州东、兰州(天水路)出口驶入市区,禁止在桃树坪三岔路口以西,南环路以北,西柳沟、南滨河西路(西柳沟-西沙大桥)、201省道(西沙大桥-南坡坪)以东,北环路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
南绕城高速通车之前,准许每日0:00至6:00期间经由南环路(塑料厂三岔口-西柳沟)、南滨河西路(西柳沟-西沙大桥)以及北环路绕行,其它时间以及城区其它道路一律禁止通行。南绕城高速通车后,上述范围所有道路昼夜二十四小时禁止通行。
核载三吨以上(不含)八吨以下(不含)货运机动车。每日7:00至24:00禁止在东岗立交桥以西,南环路(东岗立交桥-范家坪)以北,深沟桥、深安大桥、深安路、桃林路(深安路-安宁西路)以东,安宁西路、安宁东路、北滨河中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市二院)、靖远路、盐场路、雁滩黄河大桥、南滨河东路(雁滩黄河大桥-雁峡路)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南环路、深安大桥除外)。
核载0.75吨以上(不含)三吨以下(含)货运机动车。每日7:00至23:00禁止在天水路以西,火车站西路、白银路、西津东路(萃英门-小西湖立交桥)以北,小西湖立交桥以东,南滨河路(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除外)。
该区域内每日交通高峰期间(7:30至9:00、11:00至12:30、17:00至19:30)禁止所有货运机动车通行。
市内货运、物流企业要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商品交易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及货运场站整合外迁的工作要求,抓紧时间,积极主动出城入园。
军用物资运输以及供电供热、供水供气、邮政运输、医疗卫生、市政抢修、抢险救灾等应急保障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备案、申领电子通行证。
环卫、绿化等专门作业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期间(7:30至9:00、11:00至12:30、17:00至19:30)禁止上路作业,并需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备案、申领电子通行证。
拉运生产生活必需物资以及从事危化品、渣土运输的货运机动车需驶入上述限行区域的,须符合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电子通行证,严格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指定线路行驶。
向市内运送煤炭车辆须按市工信委相关规定统一车型、统一外观标识,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电子通行证,只准每日0:00至6:00期间按通行证规定路线行驶。
扩展资料
措施实施以后对城市交通拥堵起到缓解作用。2012年年10月,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将启动2013年保障交通畅通措施的研究,评估特定时段特定区域机动车单双号限行;10月8日至11月7日,2015年4月10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表示,纯电动小客车(新能源汽车)将不在机动车尾号限行限制范围之内,具体执行时间将由另行公布。兰州市出租车试行为期一个月尾号限行措施,单双号限行暂告中止。2013年1月16日起,济南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实行单双号限行。
参考资料兰州政府限行通知
2018兰州外地车限行规定:
1、限行时间。
工作日(含按国家规定统一调休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7:30—19:30,正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2、限行车型。
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出租汽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1、《对非兰州(甘A)号牌9座以下小客车限行规定》
2014年5月25日开始,对非兰州市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载客汽车原高峰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取消3日内不受限制规定,即在上述限行区域内,每天交通高峰时间(早7:30——9:00,午11:00——12:30,晚17:00——19:30)一律禁止通行,此项规定长期执行。
2、《对临时号牌的限行规定》
临时号牌同正式号牌限行规定,执行尾号限行。
3、货车限行相关规定如下:
0.75吨以下的的微型货车限行规定每天早晨7:30—9:00、中午11:00—12:30、下午17:00—19:30 5个半小时高峰时间,禁止所有0.75吨以下货车在东岗立交桥以西,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
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跨河桥梁)范围内(含上述路段,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武威路除外),以及北滨河路(雁滩大桥至七里河大桥)路段通行。
参考资料2018兰州外地车限行规定
经兰州市政府官网信息表明兰州市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20日起:对于外地号牌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客车,首次到达兰州当日不受限行限制,次日7:30到19:30执行尾号限行。
外地号牌小型客车,到达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到达次日开始限行。限行时间:每日7:30到19:30,仅限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限行车型: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出租汽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拓展资料:
机动车号牌数字最后一位是1、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
尾号为2、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
尾号为3、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
尾号为4、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
尾号为5、0的,每月5、10、15、20、20、30日限行。
2018年1月20日起兰州外地车限行规定
经兰州市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20日起,调整优化外地号牌小型客车高峰限行措施,对于外地号牌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客车,首次到达兰州当日不受限行限制,次日7:30—19:30执行尾号限行。
2018年1月20日起兰州外地车限行措施:
外地号牌小型客车,到达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到达次日执行以下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每日7:30—19:30,仅限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限行车型: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出租汽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限行区域:东岗立交桥以西,南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黄河以南,以及北滨河路(雁滩大桥至七里河大桥)。
限行尾号:机动车号牌数字最后一位是1、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尾号为2、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尾号为3、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尾号为4、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尾号为5、0的,每月5、10、15、20、20、30日限行。
施行时间:自2018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018年1月20日起兰州外地车限行处罚规定
对外地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首次到达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次日上午7:30起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依法处理处罚;因路况不熟悉造成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可只予警告处罚。
首次到达兰州市当日不限,这个首次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