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北京人结婚的外地户口的爱人,还用办居住证吗?

2024-11-06 13: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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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和北京人结婚不需要办理居住证,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登记结婚

回答2:

居住证跟北京户口没一点关系,有房子就能办,没房子的由单位开证明。
北京有个全国知晓的政策,对平民老百来讲的啼笑皆非的政策:跟北京人结婚可以办户口,但是需要结婚十年,女方四十岁以上,两个条件皆一不可!

回答3:

是不需要办理居住证的

回答4:

办一个为好,万一有用呢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