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政治刚刚学完这
名誉权和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统称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是指:侵害他人人身、侮辱他人人格、丑化他人形象、诋毁他人名誉、诬告陷害他人等
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
名誉权:公民享有自己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我们享有保护自己的良好名誉不降低,反对他人对自己进行侮辱谩骂、诽谤诬告以及新闻报道失实的权利。
就你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名誉权。
说不准的话直接说侵犯了你的人格尊严权就可以了
能否把这个侮辱性的名字给我说一下
是谐音吗?
是不是人家工作人员打错字了
什么事不要这么较真嘛~
何谓‘侮辱性’
是有意改的还是无心之过?
有意侮辱,则可通过法律手段制裁移动公司的人员
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还有防止移动人员临阵更改你的电话姓名资料
侵犯你的人权。。
你可以要求公司及时更改你的名字,并向你道歉
侵犯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