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转岗问题

2024-10-28 03:17:0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回答2:

  1、能不能随意的调动你,还要看你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明确写着在半成品库上班,或是半成品库的职位,那公司是不可以随意调动你的,必须和你协商。协商不成,公司解除合同,就得付你经济补偿金,按你工作年限算,1年一个月,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如果是你协商不成辞职,公司不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合同上写得是在计划部工作,那么公司可以在部门内你的同工种间调动你。
  2、撇开上面第一点,就说你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你要辞职,且必须留下你通知的证据,建议你最好用邮寄挂号的形式保留证据,避免公司追究你的擅自离岗责任。
  3、关于你可不可以不等一个月就走,那就看你注重的是什么。
  如果你下一份工作需要什么你与上一个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你最好乖乖待一个月,让公司出个离职证明。
  如果你工作不需要,那你看你离职会有多少工资拿不到,计算一下公司损失,看擅自离职值不值。
  如果你都不想,你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按提前30天的程序,做好离职的工作交接,一个月也不是很长的时间,再就是,你不想待,说不定公司也想你早走,因为你呆在那里公司也得付工资,和公司商量,说不定可以早走,如果公司答应,一定要公司出个书面证明,是他同意你早走的,避免他过后反悔,找你麻烦。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好运!

回答3:

这种情况主要看你的合同是签的计划部还是下属的两个分部,如果签的两个下属分部(半成品库或预成品库),你可以不签合同,并找你公司擅自变更合同算损失,如果签的计划部,你还得乖乖听你公司的话才行.

回答4:

看你签订合同时,在岗位一栏里有没有确定是什么职务和工作地点,如果确定,公司要变更得与你协商一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