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撞死了神经病患者怎么赔

2024-11-27 11: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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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同时要看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损失,轻微伤,重伤,还是死亡。如果是财产损失,轻微伤的,一般是赔偿加罚款,如果是重伤,死亡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回答2:

和常人一样,神经病患者也可以有劳动能力而赔偿误工费。

回答3:

事故,赔钱

回答4: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现场勘查、记录、拍照以及调解取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发生交通事故不以精神病人和正常人划分责任,是依据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划分事故责任,你说的情况肇事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没有保证安全车速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应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精神病人横穿马路,违范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应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三、关于无名尸体的赔偿问题:
死亡赔偿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如果是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通过尸体检验、解剖,登报认领,十日后处理尸体,赔偿和正常肇事死亡的赔偿一样,所赔偿的钱暂时有公安交警部门带收,六个月至一年时间,仍无人认领,所赔偿的钱上交财政。
2、精神病的处理,基本和处理无名尸体一样,但他是有家的人,如果有家属来认领,所赔偿的付给家属。
3、如果是民政收容部门的精神病人,在民政收容部门有登记的,由民政收容部门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