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境外公司法律规定有:
根据《关于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的暂行规定》第一条规定,企业申请在境外设立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的资格是:
(一)具有经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外经贸经营权。外经贸公司须从事对外经贸业务3年以上;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自获得经营权后,须从事对外经贸业务1年以上;
(二)遵纪守法,资信良好;
(三)有相应的人才、资本和国际化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