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毁察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兆余雹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目前进行了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一次:1953年
第二次:1964年
第三次:1982年
第四次:1990年
第五次:2000年
第六次:2010年
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族帆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
现在一般十年一次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为5.82亿,性别饥帆比为107.6。烂并雹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为6.95亿,性别比为105.5。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为10.08亿,性别比为106.3。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总人口蔽裂为11.34亿,性别比为106.6。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