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无故被辞退了,能向劳动局投诉公司吗

2024-11-23 07:32: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能。。

试用期,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考核期间。
在这个期间内,双方都有选择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认为你不符合该岗位用工要求,因此辞退你,这个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只有在签署了正式用工劳动合同之后,企业无故辞退员工,劳动局才会接受投诉。试工期之内的投诉无效。

回答2:

1、入职没有签合同,公司存在过错。试用期也必须签合同,在合同里才能约定试用期,未签定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该提前三天通知。
3、如果你在职期间,有加班、节假日加班,可以要求加班工资,平时加班按工资的150%支付,假日加班按工资的200%支付,节日加班按工资的300%支付;
4、如果你没有休年假,按照你的工龄,一个月应该有1天左右的年假,没有休息的话也可以要求三倍工资;
5、你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届时向社保提供,实在没有可以找证人作证。
6、最后说一句,生活很无奈,现实很骨感,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看开一点,生活还是美好的,别把自己气着了。

回答3:

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申诉举报,主张违法解聘的补偿金,电话12333可询问所需资料和流程。

回答4:

没用,试用期是公司考核自己,正式录用了才可以

回答5:

你去买东西,你试用了一下,感觉不爽,那你会买吗?如果你不买,那对方是不是也要让你赔钱呢?